2006年3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垄断行业改革要有时间表
  我国目前的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垄断行业打破垄断、增强活力已迈出较大步伐,在政企分开、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企业产权形式改革三个层面上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金融服务业、石油领域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的准入壁垒受到了广泛质疑。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融资以及其他歧视性待遇方面遭遇的问题还很突出。
  有资料显示,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国有经济可进入80多个行业,而非公经济中的外资可进入60多个,内资非公企业仅能进入40多个。2005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更多的是一项原则,在它之后需要的是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一份对内开放或市场准入时间表。出席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些企业家代表委员认为,应当像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那样,逐条逐款列清哪个行业于什么时间开放到什么程度,这样企业才能做好准备:筹集资金、招聘人手、提交申请报告和安排生产计划。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依法监管,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无论从“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出发,还是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垄断必须尽快打破。
  据《中华工商时报》